鋼鐵等行業去產能著力點:建立市場供需平衡調節機制
目前,我國產能過剩的問題比較嚴重,在傳統的支柱產業中更為突出。按產能過剩的噸位大小排序,煤炭行業位列第一,已建和在建的產能為57億噸,而2014年我國僅消費煤炭36億噸,產能過剩21億噸,產能利用率為63%;第二位為水泥行業,全行業產能30億噸,2014年共生產水泥24億噸,產能過剩6億噸;第三位為鋼鐵行業,目前全行業產能約為11.6億噸,2015年粗鋼產量8.04億噸,產能過剩3億多噸,產能利用率約為70%。與鋼鐵行業產能利用率相近的還有電解鋁、耐材、玻璃、有機金屬、造船、光伏等產業。此外,電力、鐵路貨運也供大于求。產能過剩導致產品價格下跌,企業虧損嚴重。以鋼鐵行業為例,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重點鋼鐵企業虧損645.34億元,虧損面達50.5%。
產能過剩之所以如此嚴重,從國外看,有國際市場需求低迷的原因;從國內看,有中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影響;從行業看,是長期粗放增長方式和經濟結構失衡問題的累積。目前,煤炭、鋼鐵等產品價格一路下跌,但市場需求沒有增長。這說明單純依靠市場已不能抑制住產能過剩,必須要用市場無形的手和政府有形的手雙向發力,對供給側加以調整,以達到供需平衡的目的。
任何行業都具有
供給側與需求側的雙重屬性
鋼鐵行業作為一個經濟實體,自身同時具有供給側和需求側的雙重屬性,這是因為參照系不同。例如,對下游行業(如建筑、汽車、機械、船舶等)來說,它是供給側,供給鋼材;但對上游行業(如鐵礦石、耐材、煤炭等)來說,它又是需求側,需要購買原材料。在經濟發展的不同時期、不同階段,其兩種屬性有不同的表現。例如,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鋼鐵行業的需求側旺盛,需要采購大量原材料(如鐵礦石),同時,為下游行業生產的鋼材供不應求。而到了經濟中高速發展時期,鋼鐵行業產能過剩,其需求側萎縮,對原材料(如鐵礦石)、能源(如電力、煤炭)等需求下降,同時,為下游行業生產的鋼材供大于求。現階段看到的是鋼鐵行業由于供給側產能過剩導致鋼價下降、鋼企虧損的種種問題,市場無形的手會使鋼鐵行業退出過剩產能。但同時也應看到,鋼鐵行業亦減少了對原材料(如鐵礦石)和能源(如電力、煤炭)的需求。不僅如此,鐵礦石和煤炭需求下降會導致鐵路和海運以及港口貨運量下降,進而導致船舶需求量減少與船舶制造的供給側產能過剩。電力需求的減少會導致發電行業產能過剩,進而抑制電力設備制造業的發展,減少對高壓鍋爐管的需求。
很顯然,傳統制造業一方面在供給側呈現出產能過剩的特點,另一方面在需求側又呈現出需求疲軟的特點。投資仍然是穩定經濟的重要手段,但重點領域的定向投資通常都避開了傳統產業的疲軟需求側,只能在鐵路、公路、民生、環保領域加大投資力度。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國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已回落到10%左右,房地產投資更是低于5%。在房地產低迷、傳統制造產業產能過剩且需求不振、新興產業又沒有釋放出有力的動力增長點的情況下,有文獻指出,鋼鐵行業過剩產能的退出路徑如下:除了少數產能能走依法破產這條路之外,多數產能要走企業兼并重組這條路。至于哪些過剩產能走破產路徑,哪些過剩產能走重組路徑,要做具體分析。
關于企業兼并重組這條路,有文獻做出如下解讀:當前鋼鐵行業的兼并重組以減量化為前提,在重組過程中,需要淘汰被重組方的供給側落后產能和進行技術改造,以適應市場需求,從而讓下崗員工有了安置,不致于失業。應當肯定,這在宏觀設計上是正確的方向,而在微觀操作上卻面臨不少障礙。首先是鋼鐵行業兼并重組的意愿不強,因為前一階段企業兼并重組是偏于做大而不是做強,“拉郎配”行政措施的色彩濃厚,弊病較多。正如《人民日報》2015年12月28日刊文指出:“在實際操作層面,國企重組涉及資產、人員、債務、分配等多方面,因為處理不當,一些國企聯姻六七年后至今難以融合。”“重組難的是利益目標、業務板塊、企業文化的融合。”“要推進重組整合,政府要真正放權,不搞‘拉郎配’,讓企業成為重組整合的主體。”其次,鋼鐵行業兼并重組還面臨體制機制的阻礙和較高的重組成本,期待相關部門能夠出臺明確的、實際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措施,落實專項獎補資金的實際來源,為企業兼并重組提供有力支撐。
國際鋼協的數據顯示,2015年全球和中國的鋼鐵行業都已進入了去產能周期。2015年,全球粗鋼產量同比減少2.8%至16.2億噸,中國粗鋼產量同比減少2.3%至8.04億噸。與國外相比,我國鋼鐵產能退出進程相對緩慢,這是我國延緩了國企通過重組去產能的進程所致。國外鋼鐵行業較少存在國企這種業態,所以,去產能的進程較快,而且日本鋼鐵行業是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兼并重組的,所以資產損失較小。我國鋼鐵行業去產能以億噸計,資產損失量頗大。
關于“僵尸企業”的
宏觀概念和微觀層面定義
鋼鐵行業過剩產能的退出,焦點集中在“僵尸企業”的出清。何謂“僵尸企業”?宏觀層面的概念,按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馮飛的論述是:“‘僵尸企業’是指長期虧損、扭虧無望但難以順利退出的企業。”這個概念為微觀層面的定義提供了依據。《人民日報》2016年1月11日在《處置僵尸企業遭遇“幾大難”一些地方打小算盤》一文中指出,處置“僵尸企業”面臨三大難題:一是人員安置。以東北龍煤集團為例,約20萬職工再就業談何容易。二是資金匱乏。三是破產法不夠完善。
有的媒體對“僵尸企業”做了詳細描述:“僵尸企業”的突出特點是競爭力低下,既有工藝技術設備落后的原因,也有管理落后、債務沉重、社會包袱重等原因;落后產能的突出特征是嚴重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產品質量低下,安全生產無保障。以上這些定性描述雖然詳細,但如何落實到實際操作層面,仍有困難。例如,“債務沉重”能否作為一個定性的數量指標?有專家提出,一些長期嚴重虧損的鋼鐵企業資產負債率已經達到極限,負債率超過90%的企業產鋼2244萬噸,其中負債率超過100%的企業產鋼1400萬噸,嚴重扭曲了鋼材價格,應當退出市場。
然而,對于這種觀點仍存在爭議。境外大型上市鋼企2015年上半年資產負債率以德國蒂森克虜伯為最高,達到90.5%,但該公司整合措施得當,2014/2015財年凈利潤達到2.68億歐元。在我國,鋼協會員企業中有33家資產負債率超過80%;鋼鐵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69.21%,與美鋼聯的資產負債率68.96%基本持平。可以看出,資產負債率在國內外企業中高低不一,以此作為硬指標來界限是否為“僵尸企業”,很難一刀切下去。
另有專家提出如下簡明的觀點和具體的數據來界定“僵尸企業”:“僵尸企業”沒有自我造血能力,長期靠外部輸血才能存活。如果一家企業的鋼材邊際銷售收入長期低于邊際成本,財務上表現為銷售毛利和現金流都是負數,虧損額超過折舊額與工資額之和,基本可以判定這家企業就是“僵尸企業”。當然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一些企業陷入這種情況可能是由于內部管理或社會負擔等可以變化的因素,企業通過降本增效、減除不合理的社會負擔,有可能恢復造血功能和生存能力;還有一些企業嚴重虧損是產業布局或產品定位不合理造成的,長期看不可能有競爭力。因此,前一類企業可納入重組范疇,后一類企業則是出清。從會計學的基本原理來看,如果一個企業的應收款項長期不能回籠,現金流必然斷裂,企業自然倒閉。這也是判斷“僵尸企業”的一個試金石。總之,要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來綜合判斷一個企業是否是“僵尸企業”,要對具體企業做具體分析。
建立市場供需平衡調節機制
是供給側改革的著力點
國家統計局原總工程師姚景源指出:“化解過剩產能,從戰略上需要一場持久戰,從戰術上需要集中力量在鋼鐵、水泥、煤炭等重點行業打幾場殲滅戰。”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副司長駱鐵軍明確提出:“將促進‘僵尸企業’退出作為化解過剩產能的主攻方向。”國家信息中心首席經濟師范劍平認為:“中國供給側管理的另一項舉措是清理‘僵尸企業’,鋼鐵、有色等產能過剩行業的目標是減產10%,將來允許活下來的企業都要減產。2016年退出的企業主要是地方國有企業,最主要的方式是多重組、少破產。由一些行業的龍頭企業來兼并重組,要通過減產10%保持過剩產品的價格。”筆者認為,這種思路就是要建立供需平衡的調節機制,不過是通過減產來達到的,因而是靜態的平衡機制。
筆者認為,上述這些政策設計或解讀在宏觀上是正確的,但實際執行起來比較復雜。例如,不少鋼鐵集團雖然有嚴重虧損的內部成員或部門,但仍然用盈利部門的利潤去救活他們,使之避免遭淘汰。這與優化產業重組的初衷是背道而馳的。因此,目前提出讓優勢企業去兼并過剩產能乃至“僵尸企業”,那些有市場化目標的企業必然會望而卻步。又例如,一些人認為“僵尸企業”低價銷售虧本鋼材,即使在市場上所占份額很少,也足以把市場價格從行業平均利潤拉低到不合理水平,對鋼材市場和整個行業造成危害。這確實是實際情況,但也不完全都是“僵尸企業”之罪,有時反而是強勢鋼企出于保護市場份額的目的,在競標中以低價中標。
有業內人士認為,我國鋼鐵產能基數較大,問題多而復雜,去產能以實現供需平衡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此,在化解過剩產能的同時,我們需要建立長期的市場供需平衡調節機制,這不僅僅是供給側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去產能的著力點。當前,鋼鐵企業通過降本增效、多元化、技術升級改造、模式創新等多種手段可以減少虧損,但難以抵擋大環境和大形勢帶來的沖擊。從辯證法看,惡化的環境形成了倒逼機制,為鋼鐵企業提供了轉型發展的機遇。鋼鐵行業當前面臨的首要問題是企業需要從經營全局和戰略層面進行全面轉型升級,自主淘汰落后產能,提高市場競爭力,在化解過剩產能這場關鍵戰役中生存下來。
有一個現象值得注意,當前大規模減產和停產乃至倒閉的鋼企,大多分布在西北和西南地區,嚴重虧損、高負債率的鋼企也大多分布在西北和西南地區;而東南沿海地區和江蘇、山東等省鋼鐵產量環比增長,高爐開工率在80%以上,減產、停產和關閉的鋼企較少。在當前化解過剩產能的戰役中,是否會出現鋼鐵產能區域布局進一步分化,即西北部地區進一步弱化,產能重心向東部沿海地區傾斜,需要引起注意。
創造、創新的力量
是供給側轉型升級的源泉
讓“僵尸企業”出清并不意味著去產能已大功告成,這是因為去產能涉及的事情較多,包括東西地域的產能布局、國企體制改革、經濟安全(資產評估、債務償還)和社會穩定(下崗員工再就業)。部分過剩產能的退出,還不足以建立市場供需平衡調節機制,因為產能過剩是動態的,不是凝固不變的。如果國內外市場需求繼續收縮,國內經濟下行壓力繼續增大,而鋼企供給側減產的速度仍然滯后,就會繼續產生產能過剩的企業。反之,如果鋼企能夠果斷淘汰落后產能,讓產能差異化、個性化適應需求側定制化的要求,那么就能抑止產能過剩增加的趨勢。所以,從根本上來說,去產能只能減少同質化的過剩產能的數量,這是“治標”;只有技術創新,才能提升產能的質量,這是“治本”。建立市場供需平衡的調節機制,去產能是靜態的供需平衡,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才是動態的供需平衡。鋼鐵行業只有將靜態與動態的供需平衡有機融合,才會使供給側改革提升到一個新水平。總之,創造、創新的力量是供給側轉型升級的源泉。